DoNews4月24日消息(記者 翟繼茹)據(jù)TechCrunch報道,Alphabet旗下自動駕駛技術公司W(wǎng)aymo周五向法院提出,要求禁止Uber無人駕駛汽車負責人Anthony Levandowski繼續(xù)參與這一項目。
Waymo提供的最新證據(jù)明確表明,“Uber利用Waymo的知識產(chǎn)權,為無人駕駛汽車開發(fā)激光雷達設備。”此外,Uber在這起案件中試圖“隱瞞”自身的行為,包括藏匿文件和拒絕執(zhí)行法庭令。
此前,Uber方面則向法庭展示了“Fuji”激光雷達設計,來證明這種激光雷達的四透鏡設計與Waymo的單透鏡設計有所不同。
在此次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,Waymo提供的證據(jù)顯示,最新“Fuji”傳感器的某些元件也與“Waymo設備中的幾乎一樣”。證據(jù)中同時質(zhì)疑了Uber的開發(fā)時間表,認為Uber在這方面的進展太快,因此很可能不是基于獨立研究成果。
Anthony Levandowski原為Waymo員工,從Waymo離職后攜帶Waymo專利文件創(chuàng)立了自動駕駛卡車創(chuàng)業(yè)公司Otto,后Otto被Uber收購,并演化成了Uber自主的自動駕駛汽車項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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