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11日據(jù)國外媒體報道,在德克薩斯州陪審團的判決下,蘋果一起長達8年的法律糾紛終于取得了最新的進展。由于侵犯VirnetX公司專利,蘋果被判賠償5.026億美元。
VirnetX首席執(zhí)行官肯德爾-拉爾森(Kendall Larsen)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判決結果是“公平的”。該公司要求的侵權賠償是基于4億多部銷售的蘋果產(chǎn)品,其中也包括了在全球流行的iPhone智能手機。
“證據(jù)很明顯,我沒有任何擔心。”拉爾森表示。
根據(jù)VirnetX在2012年提出的訴訟要求來看,包括iPhone、iPad、iPod Touch和Mac在內(nèi)的多種蘋果產(chǎn)品侵犯了該公司與安全數(shù)據(jù)通訊相關的所有專利知識產(chǎn)權。
具體來說,這起訴訟針對的是蘋果VPN相關技術,包括面向消費者使用的FaceTime和iMessage等服務在內(nèi)。VirnetX最初尋求對iPhone 5、第四代iPad、運行OS X Mountain Lion系統(tǒng)的Mac以及其它設備累計銷售造成的損害賠償。
這次判決是否會最終執(zhí)行目前還不確定。2016年,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專利審判和上訴委員會裁定在相關案件中,四項VirnetX的專利訴訟無效,其中兩項被VirnetX公司認為侵權的專利蘋果在今天還在使用。
目前VirneetX正向美國聯(lián)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,這就意味著這些專利目前仍然生效。聯(lián)邦巡回法院拒絕擱置最新的審判,因為法庭預計能夠在專利有效性裁決之前完成審判。
VirnetX在2010年首次針對蘋果提起訴訟,隨后陸續(xù)加入了包括iPhone 4s等設備的追加訴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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