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外媒報道,區(qū)塊鏈初創(chuàng)公司Ripple CEO布拉德-加林豪斯(Brad Garlinghouse)在周二接受采訪時稱,比特幣并不是人們想象中的解決問題的“萬靈藥”。
Ripple公司位于美國舊金山,目前正在開發(fā)速度更快的全球金融支付網(wǎng)絡。該公司的數(shù)字貨幣——瑞波幣——可以讓金融機構用來在Ripple公司的網(wǎng)絡上進行快速交易。
瑞波幣已在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。目前,一個瑞波幣的價格是65美分。加林豪斯稱,比特幣在未來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,但是它無法解決一些主要的問題,例如它無法成為全球貨幣。
“我想,比特幣無法成為人們想象中的可以解決各種不同問題的萬靈藥。相反,你會看到不同區(qū)塊鏈技術會解決不同的問題。”他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Money 20/20金融科技大會上說。
他解釋稱,支持比特幣的區(qū)塊鏈技術“速度極慢”,而瑞波幣處理交易的速度是它的“1000倍”。
據(jù)Blockchain.info的統(tǒng)計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截至周二,比特幣的平均交易時間是42分鐘。而瑞波幣的平均交易時間是4秒。
加林豪斯稱,很多人認為瑞波幣是比特幣的競爭對手,但實際情況并非如此。
“加密貨幣并不一定要相互競爭�?上У氖�,在加密貨幣領域,在區(qū)塊鏈領域,總有一些人認為,加密貨幣非要爭個高下。我并不這么看。”
“我認為,這個領域會獲得大發(fā)展,這個領域將會出現(xiàn)很多贏家。”他補充說。
就市值而言,比特幣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。在另一次采訪中,加林豪斯表示,現(xiàn)在加密貨幣的價格會受到比特幣的影響,但是隨著人們逐漸意識到不同加密貨幣的不同作用,這種情況可能會很快發(fā)生改變。
最近,一名聲稱買賣瑞波幣虧錢的人對Ripple公司提起了集體訴訟。這個人名叫瑞安-科菲(Ryan Coffey),他聲稱Ripple公司違反了美國證券法。
在2013年,Ripple實驗室創(chuàng)造了1000億個瑞波幣。其中,Ripple公司持有大約60%的瑞波幣,一些創(chuàng)始人也持有一定比例的瑞波幣。上述訴訟案稱,“在ICO活動中,創(chuàng)始人悄悄拋售瑞波幣,讓公眾接盤,從而謀取了巨額利潤。”
ICO是公司發(fā)行新的數(shù)字貨幣用來交換資金的方式,它的目的就是融資。加林豪斯稱,這起訴訟案“令人感到吃驚”。
“有人虧了錢怪瑞波幣,還要上訴。”他說。
“瑞波幣到底是不是證券,這不是一個官司就能夠定性的。我認為,瑞波幣顯然并不是證券。它獨立于Ripple公司而存在。如果Ripple公司明天倒閉,瑞波幣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仍將會繼續(xù)存在。這是一種獨立的、開源的技術。”
“擁有瑞波幣并不意味著你擁有Ripple公司的股份。而且,瑞波幣具有多種不同的功能,它完全不同于證券。我想,我們最終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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