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路透社北京時間1月10日報道,打車應用Uber已同意最高支付300萬美元,和解一樁代表2421名紐約司機的集體訴訟。紐約司機指控Uber從他們的車費中扣除了過多的費用。
雙方達成的一份初步和解協(xié)議已經(jīng)在周一提交給了紐約布魯克林聯(lián)邦法院,需要獲得美國地方法官尼古拉斯·加勞福斯(Nicholas Garaufis)的批準。
紐約司機指控Uber違反合同,在計算服務費時加入了銷售稅和“傷害賠償基金”(Black Car Fund)費用,從而提高了收入分成。他們還指控Uber進行虛假廣告宣傳,在介紹保底收入時并未披露需要滿足的條件。例如,Uber在一則廣告中稱,旗下司機在一個月內(nèi)就能獲得“5000美元保底收入”。
和解協(xié)議顯示,Uber否認了所有指控,在同意和解時并未承認做錯任何事情以避免承擔訴訟成本,引起麻煩。
Uber尚未置評。
這份和解協(xié)議涵蓋了自2009年12月29日以來使用Uber應用在紐約安排打車行程的司機,以及索賠主張不受仲裁約束的司機。
法庭文件顯示,在去年5月承認因疏忽在過去兩年半時間內(nèi)向司機支付過低費用后,Uber同意向大約9.6萬名司機支付逾8000萬美元。
周一的和解協(xié)議還呼吁法院駁回一項主張,即Uber錯誤地把使用Uber應用的司機列為獨立承包商。Uber司機律師在本案中收取的費用可能最高相當于和解費用的三分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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